最近看了两条楼市有关新闻,被雷坏了。先是辽宁锦州业主拿房产证十年,但楼盘仍是荒地。不仅如此,业主房贷仍在按时还贷,已还贷款13.5万元。是的,你没看错,房屋未建就已竣工验收,验收未备案就已发房产证。而开发商的理由是,拆迁未达成,致房屋迟迟未建。相关部门验收、发证倒是积极。还有一条是河北石家庄的新闻。石家庄一个叫新鼎华府的楼盘,涨价3倍后,开发商毁约。此前,我们看到的新闻多是房价跌了,业主不满,去讨说法。一般开发商的回应都是叫委屈,房价涨了怎么不见分钱给我?这一回,倒是开发商毁约,房子涨了就不卖了撕毁契约。虽然这两起怪事的源头,都追溯到几年前,甚至十年前,但各种怪事恐怕这轮周期后也会出现一些。作为购房者,该如何避免购房被坑,让自己不至于成为“楼市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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