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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什么喜欢衣锦还乡?


2018年12月10日  浏览(103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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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子楚斯基



那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公元前195年,英布在淮南造反,时年60岁的汉高祖刘邦御驾亲征,平定叛乱后回京,途经老家沛县,不惑之年离家,近二十年不曾踏过故土的汉高祖,打起精神,摆了场浩浩荡荡的“帝王宴”。


史书里记载其为“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把当年一起喝酒的、打过交道的,城里城外的乡亲们,都召集在一起喝酒。


皇上请客,大家敞开喝。


端坐高台的刘老三,瞧着台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曾经敬他的、爱他的、怕他的、恨他的、瞧不起他的,如今一个个都是卑躬屈膝、低三下四,端着他赏赐的酒,脸上挂着光宗耀祖的陶醉样,小心翼翼听着他说话。


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刘老三或许会想起,他撞见秦始皇仪仗队的那个下午,刺眼的阳光照着明晃晃的斧钺,他跪在地上不敢发声。等队伍走远,他才敢抬起头,感慨一声:“大丈夫当如是耳!”


如今风水轮流转,皇帝姓了刘。刀头舐血、数次险里逃生的刘老三,终于站在了人生巅峰。在老乡面前,刘老三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


要知道,刘老三当年从乡里走的时候,日子并不好过。彼时刘邦不过是一介亭长,拿着微薄的俸禄,日里蹭吃混喝、打着白条,乡里人嘴上不敢说,心里却都骂他是流氓。


如今他可不同,位尊九五,执掌天下,台下人的谄媚都写在脸上。酒至酣处的刘老三,猛地离席,一边击筑,一边唱了那首流传千古的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在外混得好,必须得光鲜亮丽回老家转一圈。这件事上,刘邦和他的老对手项羽,达成了绝对的共识。


当项羽兵进咸阳、火烧阿房宫,旁边就有谋士劝他:“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对于该谋士的建议,楚霸王的不屑之情溢于言表:“富贵不还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


我这么牛逼,打了胜仗、灭了秦国、烧了咸阳,正是回家装逼的大好时机,你却劝我在这破地方称霸?这个朋友做不成了。


献计不成的谋士因此嘀咕了几句项羽的坏话,倍感扫兴的项羽直接煮了他:“项王闻之,烹说者。”



彼时意气风发的楚霸王,恐怕不会想到,四年后他兵败垓下,逃到乌江岸边,面对前来接应的乌江亭长,自己生前最后一声感慨竟会是:“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得势要衣锦还乡,失势就无颜见江东父老,项羽对老乡的热情,先害他错失了掌控天下的好时机,又害他最终丢了性命。


类比同时期的韩信“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楚霸王是“成也老乡败也老乡”



无论项羽或者刘邦,乌江自刎的或是君临天下的,都给后人展示了成功人士的标配,那就是衣锦还乡


几千年下来,衣锦还乡四个字,俨然成了金科玉律,深深刻在中国人的骨头里。


当官了,要衣锦还乡。下了马车,得有豪绅知县陪同,敲锣打鼓绕着大街走三圈,左右邻居都瞧得仔细,谁谁家的谁谁谁,如今出息了,当大官了,村头那三间茅草屋都是祥云缭绕。


这方面搞得好的,除了刘老三,就要数石光荣了,从小没爹娘的石光荣,在外发达了,带着弟兄们浩浩荡荡回乡,请全村乡亲们可劲造了顿猪肉炖粉条,这是老石家的光荣。



有钱了,也得衣锦还乡。奔驰宝马开着,邀请左邻右舍过两天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还得找机会给老乡修桥铺路搞福利,不仅要里子光荣,面子也得紧随时代潮流。


这方面的例子就数不胜数了,比方说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某东董事长,在京发达后,不忘乡里,每次回乡祭祖都给家人发红包。凛冽寒冬中,老乡手握温暖,个个都感激涕零。


当然,并非所有老乡都对衣锦还乡的乡亲感恩戴德。近些年,在外富贵者的回乡建设,已经成了“农夫与蛇”新故事的高频衍生地。



号称猪肉王子的陈生,幼时多蒙乡里乡亲荫护,发达后自然是吃水不忘挖井人,拿了2亿回乡,给村里人盖了258套别墅。别墅没盖完,就被村里人惦记上了,嫁出去的姑娘要回来分别墅、没结婚的小伙子单独要一套。


本是件造福乡里的美事,偏偏你来我往扯皮了数年,大家都没占到便宜,谁都不会满意。直到2018年6月,这事才在各方面协调下尘埃落定。有时候砸钱砸太狠,容易砸得满脚包。



明知山头有中山狼,为何诸多大佬还热衷于衣锦还乡,孜孜不倦?


子楚斯基以为,诸多衣锦还乡的大佬里面,真正的理由无非三种。


第一种是真的热爱乡亲们。水是故乡甜,月是故乡圆,心里本就装着老乡,如今在外有所成,顺势回乡建设探亲两不误,既了了胸中情谊,又能给家里人做点贡献,可谓一举两得。


第二种人对故乡的感情并不佳。这类人幼时多半过得艰辛,或是被亲友嘲笑,要么就被同乡欺负,反正坎坎坷坷一路走来,偏偏在外面熬出了头。


这种人除了一条命,基本没在老家得到过什么好处,偏偏这类人的回乡情是最强烈的,毕竟当初走时像条狗,如今回乡是王侯。瞧着当年盛气凌人的老乡们,现在给自己端茶倒水点烟敬酒,心里别提多痛快了。


这类人的返乡,恨大于爱。而且古往今来几千年,没几个人能免了俗套。战国时候苏秦回乡,发明了“前倨后恭”;汉朝初年韩信还乡,也站在受胯下之辱的地方,让老乡们哆嗦了好久。



第三类就很特殊了,这类人对家乡永远是热爱的,哪怕当年受了无数白眼,如今还乡,仍旧会振臂高挥:“我爱我的家乡”。


他们看起来特别可爱。




《战国策》里面有一则《邹忌讽齐王纳谏》,恭维邹忌比徐公帅的,有三种人,他的妻爱他、他的妾怕他、他的客人有求于他。


若对应到大佬还乡上面,就会发现,第三种人在外风光,他们既不爱谁、也不怕谁,那么就剩有求于谁了。他们不辞辛苦、浩浩荡荡回乡,既没心思感恩,也不愿意逞强,他们是想发掘家乡的剩余价值。


这种价值,既包括人力,也包括财力。


人力方面,用人最亲是老乡,这个道理是亘古不变的。东汉末年,曹操起兵反董卓,虽然在陈留起兵,但是最原始的队伍,还是自己的谯县老乡亲友团,大魏开国的肱股之臣夏侯惇、曹仁等人,均是曹操在老乡亲族里挖到的宝贝。


和曹操类似的,还有出身卑微的朱元璋,后期能称王称霸,将外族逐出中原,依仗的徐达、汤和等人,也都是他的凤阳老乡。


财力方面,更不必说。衣锦还乡搞建设,就是扯起“老乡一起有钱花”的大旗,出手就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投资家乡这种光荣事儿,走到哪都能得到一致拥护,挣着钱还赚着名,当着婊子还立着牌坊。人生最惬意事,也不过如此了。



达·芬奇有幅知名的画,叫《最后的晚餐》,画上是耶稣和他的十二个门徒。一张图上,十三个人有的惶恐,有的躁动,有的不安,各怀鬼胎。


就好像那些回乡的大佬,有的兴奋,有的拘谨,有的得意洋洋,有的满腹算计。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看得旁边的吃瓜群众云里雾里,不知所措。


只是爱也罢、恨也罢,穿上了貂绒,就得回来走两圈,不然怎么对得住幼时在村东头大槐树底下撒的那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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