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我这个对娱乐圈不感兴趣的财经号都被这几天吴亦凡的瓜给惊到了,一个唱歌靠调音、演戏全身僵硬,上综艺不好笑,就连年纪都没资格做鲜肉的人,居然就长期霸占了一线的咖位,年收入分分钟超越小目标。本来就已经算是僭越了,按照常理,能力不够品德补足,哪怕是维持一个虚假的人设,都算是给公众一个掩耳盗铃的说法吧。呵呵,几年前就被人实锤道德败坏,专睡女粉丝,人送外号“加拿大炮王”。对了,此人虽然是华裔,但户口本早就改成加拿大了。然而,即便丑闻传出来了,还得到了娱乐圈的各种力挺,比如搞个节目辩论一下,睡粉丝到底是不是活菩萨行为?所以道德这件事是不存在的?又或者说加拿大人就该在中国高人一等?替吴亦凡辩论的马薇薇也喜提活菩萨前男友一枚,是的,在奇葩说里眉来眼去公开恋情的周玄毅也热衷于当活菩萨,肉身布施女粉丝。当然,我不是什么道德的卫道士,一个人私底下道德败坏,又手段高明,总能游离在法律的边缘,你还真不能拿他怎么着。但一个公众人物必须要恪守基本的伦理道德,而不是动不动就跟大家说我又不违法,然后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优势,找讼棍把敢于批评他(她)道德有亏的全部律师信警告。很遗憾,现在的明星也好,企业也好,一旦干出点破事被人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曝光,立刻就是律师信问候,请问这是个什么道理?我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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