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女被奸杀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竟然改为死缓,社会影响极坏,民愤极大。上海大佬王振华,猥亵9岁幼女,导致其处女膜破裂,也只“赢”得了一个5年刑期的初判。对这两桩案子,呼吁大家不要冷却下来,要盯住后续,要形成民意。不知从何时起,中国幼女被侵犯已成为普通案件,已经习以为常,已经被视为成人案处理。法律,已经不只是让人民失去信任的问题,已经让人民感觉到害怕。三问广西幼女奸杀案1,是拒不改正还是想一拖了之?这桩案件,案情极其清楚明了,各方对事实都无认定上的不同说法,没有需要补充侦察的更多隐情,就是一桩非常简单的错判。按理讲,这样的错判不应该发生,但它在广西发生了。全国人民公开反对后,及时改正也便是了。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广西方面做了什么?改正错误有那么难吗?我怀疑,某些人,某些执法机关,仍然存在“以拖待变”的思想。2020年,中国事多,国际事多,内外热点切换极快,稍不留意,一些冤屈的案件便被公众遗忘。2,广西高院和最高院为何迟迟不给新说法?在媒体曝光错误判决之后,最高院网站似乎瞬时“关注”了一下,然后便没有下文,既无督促之说,更无限时纠错之令,给公众的感觉是:你们自己去解决吧!广西高院呢?有动静吗?有公布该案的新进展吗?似乎都没有。如果是一起对案情认定分歧很大的案件,高院慎重调查再重新审案,群众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然而,如此明显的错判,你还在等什么?3,大家还相信此案能找回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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