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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中国古代最富王朝的这项重要税收,现在多地减免!


2020年03月29日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近日,甘肃、山东、内蒙古等多地发布公告,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如交通运输、旅游、住宿餐饮等)企业采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房地产税,事关经济民生,自古就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话题。早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征收房地产税了。那么,古代的房地产税如何收呢?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最早的房地产税始征于西周时代(约为公元前1046年―前771年)。按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中的解释,“廛,二亩半也。一家之居也”,就是指当时一家一户生活所需要的用地。“廛布”即为房地产税。按照《周礼》的说法,当时的政府专门设有“廛人”一职,“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絘布,在行肆坐卖货物的商税;緫布,管理货物出入的衡量;质布和罚布,对违反商业票证规定及市场管理发令之商人所收的罚款;廛布,对商人放置货物于邸舍之中所需缴纳之税。注:按东汉末年学者郑玄的解释,“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对于这一点,清代学者袁枚的定义更为易懂,“廛布者,商贾所居屋税也。”泉府,即“钱府”,处于司徒管辖之下,掌管市场税收,并负责收购市场上滞销的商品以待将来需要时出售。后来,也将储备钱财的府库称泉府。关于廛布的征收标准,《周礼》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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