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昨天继东哥发布了《致全体外卖骑手兄弟们的公开信》,之后,美团也做出了回复。在其公众号“小团有话说”中发布了一篇名为:《关于已辟谣谣言被某平台再度利用的说明》。重点是对京东文章中提及的“二选一”进行反馈。说明中提到几个关于是否“二选一”的标书,其实蛮有意思的:一、全球没有任何平台有动力、有能力去约束外卖骑手的接单选择。自外卖行业诞生以来,美团、饿了么、百度、抖音等参与者均未限制骑手多平台工作。美团从未限制骑手在饿了么上接单(单量为某平台数倍),未要求骑手不跑闪送、顺丰等其他即时配送平台,同样更没有任何理由对某平台进行任何限制。二、目前,美团、饿了么、闪送等平台骑手都在为某平台提供配送服务支持。直至此刻,美团仍在为其提供配送服务支持,我们也不希望任何外卖订单无人配送。上面这两段话,其实“语言艺术”运用的还是蛮好的。既起到了舆论引导的作用,又在某些层面上隐藏了一些“事实”,避免事后被指责为“欺骗消费者”。下面我们简单拆解一下这个“语言艺术”哈。02京东的指责其实挺明确的,原文是:……但是当你今天竟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对数百万名底层骑手们再次进行“二选一”,让他们的收入大幅降低,你们忘了老祖宗的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望你们好自为之!早日回头是岸!正常来讲,如果真的没有“二选一”,美团的回复其实可以很简单,例如说:美团没有以任何方式对于“骑手”进行二选一的要求,以前也没有,现在不存在,以后也不会。但是美团并不是真么回复的,美团说的是:全球没有任何平台有动力、有能力去约束外卖骑手的接单选择。(注意,这里的关键词说的是,没有动力,没有能力。而不是没有要求,没有行动)自外卖行业诞生以来,美团、饿了么、百度、抖音等参与者均未限制骑手多平台工作。(注意,这里说的是未限制多平台工作,而不是说的“未限制”收益。比如一天给骑手派一个单,一个很差的单,也不能说说“限制工作”,但是的确影响了骑手的收入,客观带来的二选一的效果)美团从未限制骑手在饿了么上接单(单量为某平台数倍),未要求骑手不跑闪送、顺丰等其他即时配送平台(注意,这里说的是未限制在饿了么尚接单,而不是未限制在所有平台接单,盲猜比如抖音当年搞外卖……)未要求骑手不跑闪送、顺丰等其他即时配送平台,同样更没有任何理由对某平台进行任何限制。(注意,这里说的是“没有任何理由”,而不是没有“任何行动”)目前,美团、饿了么、闪送等平台骑手都在为某平台提供配送服务支持。(这里陈述的是现实哈,因为只要还在美团上接单,那么就不能说这不是美团上的骑手)直至此刻,美团仍在为其提供配送服务支持,我们也不希望任何外卖订单无人配送。(这句话也是事实哈,不过,美团大概率的确是不希望任何外卖订单无人配送,但是美团也大概率希望京东没有外卖订单)03或许有的小伙伴会说,你这是过度解读了吧!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你这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了吧!实际上我们去分辨很多事情的真相,遵循一个原则就好,叫做“奥卡姆提到原则”奥卡姆剃刀原则(Occam's Razor)的核心思想是“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即在解释事情时,应优先选择假设最少、最简洁的路径。这个方法的提出者是14世纪英格兰逻辑学家威廉·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他批判经院哲学对“共相”“本质”等抽象概念的过度讨论,主张剔除冗余假设,回归实证。从学术而言,大概有三个关键点:简化优先:在解释现象时,选择假设最少、逻辑最简洁的路径经济性原则:用最少认知资源逼近真相,避免因复杂化增加证伪风险可证伪导向:简单假设更易通过实验验证,复杂理论可能模糊证伪条件 奥卡姆剃刀原则要求我们剔除不必要的假设(包括修辞和限定条件),因为每增加一个假设,就多一层被证伪的风险。回归到“美团”的这个回应,其实用:“美团没有以任何方式对于“骑手”进行二选一的要求,以前也没有,现在不存在,以后也不会。”这30多个字就能够说清楚的事,用了几百字来“描述”,本身就有那么一些……而所有经常听汇报的小伙伴,想来有同样的心得。当你要求下属或同事汇报某个项目的结果和进度时。Ta没有直接汇报结果和进度,而是去扯一下其他的宏观,竞对,合作方,技术问题。当本来30秒就能说清楚的问题,说了三分钟还没有说到重点,那么你大概就知道,结果和进度大概率是出问题了……04那么具体到事实,美团到底有没有“二选一”呢?首先对于商家侧,非常明确,美团过去,现在,未来大概率都会有二选一的情况出现。(当然,这个也不怪美团,如果京东行业第一,估计也会有做类似的决策。只不过这种二选一很多时候也不是“独家”这种要求,往往是以不给流量,不推荐,降权重,降评分的方式呈现。2021年10月8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宣布,认定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且自2018年以来存在滥用其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美团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具体做法是:“制定实施以差别费率为核心的独家合作政策。美团为与餐饮经营者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对非独家合作经营者设置了普遍高于独家合作经营者5—7%左右的佣金费率,同时还收取普遍高于独家合作经营者的保底佣金;并视情况对独家合作经营者额外提供新店流量加权、平台补贴、优先配送、扩大配送范围、降低起送价格等方面支持。由于餐饮经营者多为中小商户,为获得较为优惠的佣金费率、保障正常盈利水平、获取更好的交易条件,只能选择与美团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开发大数据系统,对平台内经营者上线竞争性平台进行自动监测和处罚。功能包括自动监测平台内经营者上线其他竞争性平台情况;对上线其他竞争性平台的平台内经营者自动实施搜索降权或取消优惠活动等处罚等。美团发现独家合作的平台内经营者上线其他竞争性平台后,通常由一线业务人员先行“劝说”,要求经营者“整改”,如经营者仍不下线其他竞争性平台,则通过大数据系统或由一线业务人员直接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具体包括实施搜索降权、取消优惠活动、置休(暂停营业)、下线(关店)、调整配送范围、提高起送价格、下架菜品等,迫使经营者停止在其他竞争性平台经营。”“美团为约束平台内经营者严格履行独家合作协议,在签订独家协议时,通常要求平台内经营者缴纳数百到数千元不等的保证金,并规定“商家违反协议约定,美团有权扣除保证金”。2018—2020年,与美团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缴纳保证金的平台内经营者累计163万家,保证金金额累计12.89亿元。”上面这些内容,不是随便编的哈,是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查到的处罚报告。那么这种情况现在还有么?咳咳……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搜一下去年还是前年抖音做外卖的时候发生的事,大概还是能搜到的。那这是对商家,对于骑手美团有这样“二选一”的要求么?大胆揣测一下,美团绝对没有对于骑手,下达过类似于“二选一”指令,也绝对没有限制“骑手”去接单什么的。不过,其实“骑手”并不隶属于“美团”。在骑手和美团之间,还有一个关键的角色,叫做“站长”,也就是独立的第三方的服务公司。美团是先给第三方的服务公司结算,然后服务公司再给骑手结算。所以,其实美团并不需要让“骑手”二选一。美团只要降低一部分给到“站长”的订单,那么“聪明”的站长,大概就知道应当如何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