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胡锡进在其自媒体上发表标题为“取消这一关键表述,是历史性变化”的文章,称三中全会《决定》中取消了“公有制为主体”的表述,是历史性的。称在新的《决定》中,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实现了真正的平等,不再区分谁是主体地位,谁才能发挥主导作用。称不同所有制问题在中国长期被视为政治问题,“大是大非”,本次三中全会带来的是非常重要的改变。前不久还自称“不带立场”的胡锡进现在突然言之凿凿地声称我们国家和我们党改变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搞得舆论场上一片混乱。显然胡锡进是在进行带有某种特殊立场和特殊意图的政治解读,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故意带偏节奏。对此我发表了评论文章“事关国本和党的性质,绝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带偏了方向!”,对胡锡进进行了批判。2024年7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头版发表钟音文章《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文章写道,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其内涵包括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内容。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成为全党全社会的行动指引。《人民日报》文章发出了坚定、明确而清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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