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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论语》中的修身之道


2018年09月15日  浏览(76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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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无 止 境

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论语·先进》)

子路想举荐子羔做费这个地方的长官,“宰”就相当于后来的县令这样的官职。孔子就说了:“你这是害了别人家的儿子!”子路就回答了:“那里有老百姓,有土地和五谷,为什么一定要先读书,然后才叫做学问呢?”孔子厉声批评他:“所以我才讨厌强嘴利舌的人。”孔子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朱熹《论语集注》曰:治民事神,固学者事,然必学之已成,然后可仕以行其学。若初未尝学,而使之即仕以为学,其不至于慢神而虐民者几希矣。子路之言,非其本意,但理屈词穷,而取辨于口以御人耳。故夫子不斥其非,而特恶其佞也。

范氏(范祖禹)曰:“古者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盖道之本在于修身,而后及于治人,其说具于方册。读而知之,然后能行。何可以不读书也?子路乃欲使子羔以政为学,失先后本末之序矣。不知其过而以口给御人,故夫子恶其佞也。”

朱熹认为,治民事神,固然是学者之事,然而必须学之已成,然后可以入仕以行其所学。若开始未尝学习,而让他立即入仕以便学习,那么能够不慢神虐民的就很少了。子路之言,并非其本意,但是理屈词穷,因而采取狡辩以抵御别人指责。所以孔子不斥责他的过错,而是特地厌恶他的强嘴利舌。

范氏说:“古代人先学习然后才入政,未闻通过从政而学习的。大概道的根本在于修身,而后才旁及于治人,为政的方略在书本上都有。读了然后知晓,然后才能践行。怎么能够不读书呢?子路竟然想让子羔以政为学,就丧失了先后本末的次序。不知道自己过失还以辩解抵御别人,所以夫子厌恶他的强嘴利舌。”

这样我们就明白了古人为什么强调“学而优则仕”。只有学好了,治国安民的方略学到家了,然后再从政去将其学以致用,那么就不但做到了修身,而且能够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代的这种为学和做官的次序是否可行,我们不必过分追究,因为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经验教训已经摆在那里。只是其中有一点,特别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那就是先学做人后学做事。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说为了别人如何如何,为了社会如何如何,为了国家如何如何,应该首先想到为了自己如何如何。这也就是孔子所经常提到的那句“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的真正涵义。古代的学者学习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现在的学者学习是为了让别人如何如何,为了让别人对自己如何如何。出发点不同,整个味道就全变了。

孔子的“为己之学”,也不是单纯的为了提高自己,就不管不顾他人了。古人云“学不躐等”(《礼记·学记》)。他这里强调的是一种为学之次第,即首先要把自己的素质和水平提高了,然后才有资格去教导别人,也即“打铁先须自身硬”。儒家的治学本意就是如此。这种治学理路后来发展到宋代,产生了“公、私领域”之分。

根据余英时先生的观点,在王安石那里,就已经出现了“公、私”的分界。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可以算得上“私”;但儒家并不局限于此,而是将其运用到社会公共领域,用于为政治国,那就是“公”。其实,从这里来看,所谓的“公、私”的划分,在先秦孔子那里就已经显露端倪了。“为己”即是为“私”,“为人”即是为“公”。古代的学者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而学习,然后才去从政,去“为人民服务”,而现在有的学人不管自身素质如何,一心想赚取功名利禄,这样急功近利的心态自然是要不得的。

名 正 言 顺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论语·子路》)

子路对老师孔子说:“如果卫国国君(卫出公辄)等着您去治理国政,您打算先做什么啊?”孔子回答说:“那一定是先纠正名分上的不当吧!”子路道:“(真没想到)您的迂腐竟然达到这种程度!这个又何必您去纠正!”孔子此时一定非常生气,批评子路道:“太粗野了吧,仲由啊!君子对于他所不知道的,大概采取保留态度。用词不当,那么言语就不能通顺;言语不通顺,那么事情就不能做好;事情做不好,那么国家的礼乐制度就兴办不起来;礼乐制度兴办不起来,那么刑罚也就不会得当;刑罚不得当,那么老百姓就会惶恐不安,手足无措。所以,君子用一个词,一定可以说得出来,说得出来也一定能够实行。君子对于措辞说话,要没有一点马虎苟且的地方。”

朱熹《论语集注》对此解说比较详尽。孔子跟子路的对话发生在什么时间?应是鲁哀公十年(前483年),孔子从楚国返回卫国。此时卫出公不以自己的父亲为父亲而称颂自己的祖父,名实紊乱,谢氏说:“正名虽然是因为卫国国君而言,然而为政之道,都应当以此为先。”为什么卫出公不认父而认祖?胡氏(胡寅)曰:“卫国的太子蒯聩耻于他的母亲南子的淫乱,想杀掉她没有成功,只能出奔避难。灵公想立公子郢,郢推辞不干。灵公死后,夫人(南子)想立他,结果他又推辞了。于是便立蒯聩的儿子辄,以便排拒蒯聩。蒯聩想杀他的母亲,得罪了他的父亲,而辄依靠国家来排拒他的父亲,都是无父之人,他们不能治国已经很明了了。孔子为政治国,而以正名为先。一定将具体的事情的本末,告诉天王,请求方伯,命令公子郢立为国君。那么人伦就得正,天理就得顺,名正言顺那么事情就会成功。孔子告诉子路这么详细,可是子路始终执迷不悟。所以一直侍奉卫出公辄不离开,最后死于他的祸难。所以子路是只知道得人之食就不应逃避他人的祸难,却不知道辄的食物是不义之食。”胡氏解释得很好,故在此详细引述。

关于孔子的“正名”,《左传·成公二年》曾经载有孔子的话,说“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即孔子认为唯有国家礼器与名分不可以借给别人。《论语》这一“名”字应该和《左传》的“名”字相同。《论语》中孔子还曾有“觚不觚”之叹: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雍也》)

清刘宝楠《论语正义》曰:此章言为政须遵礼道也。觚者,礼器,所以盛酒。二升曰觚。言觚者,用之当以礼,若用之失礼,则不成为觚也,故孔子叹之觚哉!觚哉!言非觚也,以喻人君为政当以道,若不得其道,则不成为政也。朱熹《论语集注》则曰:程子曰:“觚而失其形制,则非觚也。举一器,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故君而失其君之道,则为不君;臣而失其臣之职,则为虚位。”范氏曰:“人而不仁则非人,国而不治则不国矣。”

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孔子年三十五岁。鲁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奔于齐,孔子也在此年到齐。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岂能得而食诸!”(《论语·颜渊》)孔子对齐景公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也是正名。齐景公大为叹服,连连称善,并进一步发挥说,如果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那么即便有粟米满仓,我哪里能够吃得上呀!可见名正言顺在为政治国中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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