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就在中国人忙着过节时,大洋彼岸的美国国会山大厦南侧翼楼的议事大厅内,一场有关重大法案的投票正在紧张地进行。来自佛罗里达州的众议员马特·盖茨,心情沉重地看着手中的电子计票器,不知不觉间,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流下,他很清楚,帝国的命运和自己的一票息息相关。他不停地四处张望,然后低声询问别的议员:伙计,你赞成还是反对?整个会场里这样做的不止他一个,面对这种问题,有少数人小心翼翼地压低声音说反对,但更多的人则是脸上略带愤怒地说,当然是赞成了,你不会是想反对吧?在他们看来,如果这项法案不能通过,那简直是没有天理,是纳粹行为。马特·盖茨感到无能为力,事已至此,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他在电子计票器上按了“反对”,然后长叹了一口气,静静地等待着那个糟糕结果的出炉。很快,结果出炉了:320票赞成,91票反对,马特·盖茨摊坐在位子上,面无表情,目光呆滞。这项令他心情沉重的重大法案,叫《反犹太主义意识法》,名义上是打击“反犹”行为,实际上波及面很广。按照法案的规定,什么是“反犹”行为,将由“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IHRA)2016年制定的标准来定义,后面我们把该标准简称为“IHRA2016”标准。那么问题来了,“IHRA2016”标准说了什么呢?这个标准里有一些无害的内容,比如“对以色列的批评与对任何其他国家的批评类似,不能被视为反犹太主义”;还有“以激进意识形态或极端宗教观的名义呼吁、协助或为杀害或伤害犹太人辩护”。看上去问题还不大,但后面有三个条款的问题,非常大。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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