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圆方你怎么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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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发生在两个月以前的一次冲突又上了热搜。
有媒体报道“湖北一老板被公职人员酒后殴打”。事情说法有不少,就先以“最权威”的公安出具的“行政处罚”可以看一看事情的经过:
陈*因房费问题与酒店老板谢**发生纠纷,常**认为谢**说话难听遂冲进酒店前台将谢**踹了两脚。”警方认为,常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常某处以警告,执行方式和期限为“当场训诫”。
要说就是一个小冲突,警察也处理完了。这为什么还“没完没了”了呢?可能和动手的人身份有关。据报道,涉事的一方三人均为公职人员“一人在武装部,一人在审计局,其中动手的常某在税务局工作。”而且,根据笔录显示,在税务局工作的常某动手后,审计局的“安抚”动手的他说:“以后再搞他,你莫在这儿闹事”。其实,人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忧、思、悲、恐、惊,这很正常。特别是喝点酒,和人发生冲突,这也很正常。不能够要求公职人员都是圣人,都无欲无求,真的遇上事了,话赶话矛盾爆发了,挥拳相向。虽然不对,但是要说也正常。而警察过来,处理的也应该算是秉公执法,并没有颠倒黑白(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监控太清晰)。虽然最后给予了处罚是“当场训诫”而不是“行政拘留”。但这也属正常,毕竟要是喝多酒有冲突就全部抓进去,估计拘留的地方也不太够用。不过为什么被打的店老板不服呢?要正在申请行政复议呢?大概可能和最后这一句“以后再搞他,你莫在这儿闹事”,有关。如果说被“税务局”的挥拳相向是“杀人”,那么这一句“以后再搞他”就是修诛心了……关键的是,这一句“劝人”的话,不光打人的听进去了,被打的也听进去了……更关键的是,说这句话的人不是街头那种“我一定会回来的”放狠话,而是一种“低调的,自信心,温和的”表态。更更关键的事,的确第二天就有“消防检查”来到了店里……(猜猜联系消防的大概是谁的关系)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你是一个在县里面开酒店的小老板,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莫名其妙的得罪了当地“武装部,审计局和税务局”的领导,请问是什么样的心情。而这个事情在2月份出现,而在4月份才发酵,一个在当地有家有口有投资的店老板又继续选择“信访”,选择“上告”,选择诉诸媒体这条路,多少有些破釜沉舟的滋味。做生意讲究个“和气生财”,想来这种“行动”很难是单纯的对挨的那一下耿耿于怀。应该可能大概也许,跟矛盾爆发后,他感受到的“急剧恶化”的“营商环境”有很大关系,和他感受到的“恐惧”有关。那为什么他会“恐惧”呢?因为有些人“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我们的很多执法部门,很多时候特别会“杀一儆百”,“小过重罚”。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耳部护理店获利500罚款22万,一商贩土豆每斤涨6毛被罚30万屡屡登上媒体。但是对于自己“内部人”,这种明目张胆的威胁,即便有证据,也大都是“罚酒三杯”,悄悄揭过……而当公权力侵害私权利却不需要付出代价的时候,或者这种代价完全不对等的话,那么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或许会有小伙伴说,只要这个老板行的正,走的稳,为什么要害怕呢?我或许只能慨叹一句“你不懂‘相关规定’的厉害……”不过,慨叹完,也不禁思考,当我们下意识认为这个老板的遭遇是“正常”的,下意识觉得他所遭遇的恐惧是“难以避免”的时候,我们这个社会,到底在宣传什么样的价值观呢?真的就是那部《坚若磐石》里的四个字呢?而如果这种事情,我们慢慢的“习惯”,慢慢的“麻木”,或许下一次,我们看到的就不是老板去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罚不满,而是老板对公安说“是武举老人冤”。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全党同志都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2021年6月29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发表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