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因自己公司前段时间一直从事于为六国峰会服务的工作里,根本无暇抬头。所以在峰会结束后这一周里,骤然回首这一个月的国内和国际经济和经济舆论,至少中与美的舆论都被“债”的问题搅得乱七八糟,还挺热闹(截止本文写作期间,美债暂时形成新的一致预期)。在中文舆论场中,美债与中债,政府债与地方债,公债与企业债等等一系列问题被混在舆论大锅里进行乱炖,又由于在当下,国内有一些群体比以往其他时候更急于在舆论场中借由各种问题进行“崩溃论”输出,所以我们有必要聊聊这些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也没法在一篇文章的体量里聊完,所以我们今天稍微聊下地方债问题,中债与美债的比较等问题在下篇文章继续讨论。全文六千五百余字,尽量通俗简练的说明当前网络讨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直以来,对债权债务的关系,大众传媒在进行传播时总是有意无意地将“债”一般化,将生活中具体私人债务的性质,与国家、政府、企业债务关系的性质加以混淆。笔者揣测,这是出于“传播暴论”的传播学利益驱动。然而,在自媒体时代,许多公共常识又继承了先前大众媒体对债概念的模糊定位。而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暴论倒灌学术界,在自身对债的概念被混淆的情况下,学术垃圾探讨也开始了对债一概视为“洪水猛兽”的情景。事实上,债的关系就是信用关系,几千年来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没有彻底脱离了信用关系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定义货币的“一般等价物”,其微观实质,也是信用关系。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市场化的交易行为,必定需要信用关系,对市场的维护,就必然需要脱离了私权的公权,市场要么是公权所建立和派生的,要么,公权也必然由建立市场这一过程而诞生。信用关系的本质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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