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懂王正式被纽约联邦法院陪审团裁定有罪,罪名是诽谤和性虐待。事情是这样的,一名叫卡罗尔的女子(现年79岁),声称二十多年前懂王曾经找了个借口,把她骗到衣帽间,然后性侵了她。事情早在2017年就被卡罗尔说出来了,一直到今天,纽约法院陪审团才认定懂王有罪,但坦白说,这两项罪名完全是莫须有,因为整个案件简直搞笑。首先是性虐待罪。咦,懂王不是被卡罗尔控诉性侵吗?怎么成了性虐待?是不是卡罗尔取证困难?还真不是,而是她对这个案件的描述,假得离谱,假在她竟然忘记了时间和地点。地点上,她声称不记得是在哪里了,只是模糊地描述“曼哈顿的一个大厦衣帽间内”,一般来说,被性侵,还是被懂王这种大人物性侵,记忆都是刻骨铭心的,地点更是重中之重,而卡罗尔竟然不记得了。更离谱的在后面,她甚至连年份都不记得了,一开始她说懂王是1995年性侵了她,后面又改口是1996年,说句实话,你不记得哪一天我认为有可能,但是连哪一年都忘了,我只能说,假得太离谱。懂王虽然人品不咋滴,但也不能这样明着抹黑呀。由于卡罗尔的讲述实在太假,法庭根本没法判懂王强奸罪,可民主党又不愿意放过懂王,所以就给扣了个性虐待罪,这是个民事罪名,只需要赔钱,不用坐牢。那诽谤罪又是怎么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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