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前几天(4.23)的我写的这篇《谁在“炮轰”曹德旺?这次一定不要让“这些黑手”再溜了!》大家还记得不,在结尾中我说:希望这次,网信,公安,甚至国安部门,一定不要放过这个机会,认真的去查一查所有捏造,转发这些谣言的媒体,相信深挖下去,一定会有“惊喜”。而且可以做一次交叉对比,看看和上次造谣“胡鑫宇”事件的是不是一批账号,希望这一次,一定不要让这些抹黑,损害“社会共识”的黑手,再跑了!结果很快啊,没有等,仅仅隔了一天,中央网信办就出台了这个《关于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清理处置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通知》中还详细列举了十大网络乱象。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应该说,在过去很多年,许多企业特别是企业家都深受这十点的伤害,特别是……
手机登录后(右侧登录口登录),可浏览全文
会员用户请加微信,以防失联!
赞
赞
已有190人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