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的这十年,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在新中国70余年农村改革之路中,这十年无疑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有哪些弥足珍贵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对于未来的农村改革,有何启迪意义?从70余年的时间维度来看,我国农村改革大致上经历了四个重大历史节点。第一个节点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彼时,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超过90%,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具体来看:人均耕地只有3.27亩,牲口和农具严重不足;农田水利设施十分简陋,1949年全国库容超过1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只有6座,库容1000万立方米到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也只有17座,灌溉面积仅2.4亿亩。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效率。1951年9月,中央颁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不久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很快开展起来。经过一年多的试点,1953年2月15日,中央将决议草案通过为正式决议。随着工业化不断提速,对农产品需求越来越大。1955年毛泽东同志指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我们就不能解决逐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当下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发挥出了强大的动员能力。广大农民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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