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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狗咬人的狗主人,应不应该开除党籍!


2021年11月26日 
23日,河南省安阳市对“狗咬人”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这个决定,猛一看十分让人振奋,通报批评了四家单位,处分问责了一批官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似乎很严厉的处罚。但仔细品味,大家感觉有些失望。我们一起来看看处理决定。通报指出,安阳市委、市政府责令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四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吴鹏飞点评:这个决定说明安阳市委、市政府态度是严肃的,认真的。但是具体落实处理的人员打了折扣。通报说,经核查,涉事的两只犬经过训练和芯片植入,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为其颁发了《犬注册登记证》,但该协会介绍,该证不能作为认定工作犬的充分依据。目前,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已对涉事犬只进行收容,并注销了涉事犬只的《养犬登记证》。这一段文字很奇怪,也很高明,把外行和老百姓几乎可以绕晕。我们要强调一点,事件中的两条狗,是禁止个人豢养的大型犬,这种不合法养狗导致的伤人案,与合法养狗伤人案,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这好比有驾照开车撞了人与没有驾照撞了人相类似。按说调查人员首先要从狗不合法着手追查下去,结果他们在这里故意说此狗主人有某协会(注意这是个社团组织)颁发的《犬注册登记证》,外行人不知道,这个证毫无法律效力,和这个狗是否合法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在这里提这个东西,就是一种障眼法。而且还煞有介事地说,此证不能作为认定工作犬的充分条件。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个证,既不能作为工作犬、也不能作为私人犬合法的凭证,调查报告上这样说,就是想给人一种印象,好像此狗还有那么一点合法性,只是不够充分罢了。读者品出来味道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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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或留言 1
Dr.S (北大与港大毕业生) :  唉,不公正处理,他日又颜色革命了。 香港前车可鑒。
2021-11-26 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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