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银行主义”的斗争,贯穿着美国的立国史。这也导致美国央行的成立时间晚于欧洲国家。在1913年底美联储正式成立前,美国就早已数次出现过要成立一家中央银行机构的呼吁,这种呼吁最早来自农民。1886年,主要由美国中西部农民组成的农民联盟在德克萨斯州举行大会,提出了“克利伯恩”诉求。诉求包括:由美国财政部发行政府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取代流通中的私有银行票据;国会对货币增长实施调控。某种程度上,这些平民改革家的思想促使之后的美联储建立了一种理念,即货币供给要与实际经济增长紧密挂钩。从1893年到美联储成立的20年间,席卷美国的数次金融恐慌或许与混乱的信贷供给密切相关。危机通常始于农户信贷需求的季节性喷涌,为满足农户生产投入所需的信贷需求,遍布全美的数以千计的乡村银行被迫收回自己在47个城市银行中的储备金,最后货币需求向上传导到3个中央储备金城市银行。作为链条的末端,纽约的城市银行承担了巨大的储备金供给压力。如果它们无法顶住这种压力,整个金融体系可能瞬间崩塌。1907年的金融恐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纽约第三大信托公司尼克伯克信托公司突然倒闭,其他两家巨头也临近倒闭边缘。金融大亨J.P.摩根迅速筹集了3500万美元的紧急救助贷款,可仍旧无法挽救危机。处于恐慌中的地区银行纷纷要求收回存放在纽约的储备金,由此积累的信贷压力,连摩根及其同盟也已无法化解。危机最终止于美国财政部的紧急操作。1908年,美国成立国家货币委员会,以查明金融危机的原因。纳尔逊·奥尔德里奇任该委员会主席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奥尔德里奇计划”,不过,这一包含中央银行的计划未获国会通过。该计划将中央银行定义为一家私人银行,反对者担心,私人金融巨头可通过中央银行操控经济和联邦政府。后来,在该计划的基础上,民主党参议员卡特·格拉斯提出了一个具有妥协性质的新计划,经反复修改后在两院通过,这一计划被民主党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签署为法律,即《联邦储备法案》。威尔逊签署该法案的条件是,美联储必须是一家公共机构,并且在联邦财政部的管辖之下。该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联储的诞生。《联邦储备法案》建议将全美划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并各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在联邦储备银行的基础上设立联邦储备理事会,该理事会由7名委员组成,包括财政部长和货币监理局局长,均由总统任命。此外,联邦储备银行可发行联邦储备券,作为法定流通货币;联邦储备银行可通过贴现窗口,对会员银行进行票据贴现,以此控制货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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