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诗经·大雅·卷阿》“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所有中华儿女的坚定信念。然而,祖国将于何时,以何种方式实现统一,却一直是世人热议的话题,亦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迁。以近期的局势而言,不容一拖再拖、乃至无限拖延的呼声日益高涨,而要在可预见的将来实现统一,寄希望于岛内主要政治势力幡然悔悟是不现实的,非得用雷霆手段不可。即便将来能以兵不血刃的方式统一台湾,亦必定是以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那么,将来会选择在什么时间点上对台用兵呢?为此,我们先看看国家的法律政策是怎么说的。2005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该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五条则指出:“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可是,倘若穷尽一切努力皆无法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统一呢?那么,就只能以非和平的方式实现统一。对此,《反分裂国家法》的第八条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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