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显见的功用,是惩治四种罪行,哪四种呢?名曰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此法的出台,使港毒分子无所遁形,纷纷投入落网。昨天我说,它就像一块神奇的镇妖石,各路阎罗统统被压得动弹不得。从此,国家认同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文化教育成为香港政府责无旁贷的宪政职责,那些试图在香港制造分裂、制造动乱,靠卖国崇洋沽名钓誉的人,基本上没有了存在空间。在校园、在各种课堂、在所有媒体宣扬上述四种违法言论的,都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大家看到了。原先疲惫不堪、疲于应付、形容憔悴的特首,显得十分软弱,甚至有所谓自由派记者在记者会上高喊“林太去死”这样的口号,完全没有体统和规则时,议员公开侮辱国家时,还有修例这么简单的是非明确的事情无法推进时,她都显得无能为力,节节后退。可是港版国安法实施后,特首仿佛换了一个人,精神焕发,行事果决,对美国人的所谓的访问制裁、对英国人的所谓学位荣誉质疑,她都应对得大义凛然,志节高远。对香港动乱分子,港毒势力,她均表现出了不可动摇的决心和坚决斗争的态势。为什么特首会有这样的变化呢?这是因为在捍卫国家利益问题上,她明确得到了包括港人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支持,她明确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支持,她明确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正式授权。一言以蔽之,港版国安法,就是国家给予特首的一把尚方宝剑,她可以依计行事,无须彷徨。只有特首才能深切感到,港版国安法还有另一层深意。除了惩治乱港势力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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