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港媒报道,香港立法会前港毒议员区诺轩去年7月涉及以扬声器袭警,早前被裁定两项袭警罪罪成,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看到这个判决,有理哥不禁想起去年10月29日香港沙田法院法官对侮辱国旗的蒙面暴徒罗敏聪也仅仅只是判处了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更多的在修例风波中打砸堵烧的暴徒,很多也纷纷被“仁慈”的香港法官保释,事后被判轻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一线保卫香港,冲锋陷阵的香港警察,却会面临香港法官的严刑峻法!比如2014年11月非法“占中”期间,时任警司朱经纬到旺角执勤维持秩序,期间被指打伤市民。此后,经过冗长的诉讼程序,已退休的朱经纬于2018年1月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判囚三个月!在标榜司法独立、彰显法治精神的香港法院及其法官大人们的庇护下,大量的暴徒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反对派对扔砖、掷汽油弹、纵火等行为熟视无睹,反而用种种歪理进行辩解。香港整体的社会道德标准也潜移默化的发生改变,相当一部分民众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表示”理解“......如此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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