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建设百废待兴,同时也面临着多种疫病流行和肆虐的严峻考验。据1950年9月政务院第49次政务会议上的报告指出,这一时期“我国全人口的发病数累计每年约一亿四千万人,死亡率在千分之三十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是死于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上,如鼠疫、霍乱、麻疹、天花、伤寒、痢疾、斑疹伤寒、回归热等危害最大的疾病,而黑热病、血吸虫病、疟疾、麻风、性病等,也大大侵害着人民的健康”。面对着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薄弱卫生工作基础,在毛泽东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部署和领导下,全国上下攻坚克难,建立国家卫生行政组织和基层卫生防疫组织,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卫生防疫专业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形成了国家卫生防疫网络,有力地捍卫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早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就格外重视通过成立卫生行政组织来领导和应对连年流行的疫病灾害。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临时政府内务部就专门设立了卫生局,统管整个苏区的卫生工作。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谈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的任务时指出:“应当积极地预防和医治人民的疾病,推广人民的医药卫生事业。”1949年9月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条规定:在政务院下设立卫生部,受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同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正式成立,李德全为首任卫生部长。12月,在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四个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和东北、华北人民政府也陆续设立了主管卫生工作的卫生部。1950年8月,卫生部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毛泽东为大会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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