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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开春以来,公积金话题一次次地登上风口浪尖。
先是2月中,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提出建议,希望取消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企业降低12%成本,称“公积金是穷人补贴富人买房”。
黄奇帆
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公积金早已无法适应住房实践需求。
出自上海的黄奇帆,竟然向发轫自上海的公积金制度“开炮”,难怪一语激起千层浪。这番“放风”之后,相关部门紧接着开始行动了。
2月底,住建部出台公积金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缓缴”和“缴纳比例协商”。业内人士认为,这表面上是为应对疫情,实际则是公积金松绑的试水实践。
3月6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人民日报》撰文,强调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即为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所以,今天我们不妨就此话题探讨一下,公积金到底是不是“福利”?取消有什么影响?未来国内公积金的趋势又会是怎么样?“公积金是穷人补贴富人买房”,究竟是否是事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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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有必要给大家先介绍一下国内公积金的前世今生。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1年诞生于上海,当时国内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因此制度最初设计的目的是为房改找钱。
当时领导海外考察,发现新加坡模式刚好满足我国设想,于是通过借鉴,决定以强制性缴纳方式,集合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力量,有土地的出土地,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解决购房问题,并在1994年7月经完善后正式全国推广。
截止目前,我国是继新加坡后唯一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全国运行迄今已有26年,公积金也成了一项必不可少的企业福利。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
以北京为例,在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清的情况下,按照2020年1月份首套房商业性贷款平均利率5.51%计算,每月需还款5684.17元,利息支出为1046299.67元;以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3.25%计算,每月还款4352.06元,利息支出为566742.75元,少了整整一半的利息支出!
但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价突飞猛进,住房制度已经大大偏离了当初的设想,慢慢积累的住房公积金饱受“鸡肋”质疑。
另一方面,公积金强制储蓄的制度下的天然缺陷会对长期一段时间内不具备购房能力的中低收入者造成损害,存在劫贫济富的嫌疑。
同样,以北京为例,针对手里拿着一百万贷款的购房人,如想在城里(四环内)买房子,按照均价来说就买35平米的房子,这样的房子哪里找得到,即使有,也不会是这个均价;也许天真地认为五环六环会有合适的,殊不知交通便利的都是新小区,不仅均价不低,还没有小户型。
所以百万首付能买集中偏远地方,这类房子买了,以后也没人跟你“换票”。这个高涨的房价下,100万的公积金贷款真是捉襟见肘。而更重要的是,这100万的贷款总额还不是所有人都能享有。
因此,针对公积金到底是不是“福利”,屁股坐在不同的地方,得到的结论难免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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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要不要取消这个“福利”,大家观点也明显不一样。实际上,这取决于利弊权衡的结果,如果取消会有怎么样的影响?这又是不是最好的现实方案?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好处倒也是显而易见。
第一,公积金相当于单位额外向职工支付5-12%的工资,与职工支付的部分存在同一个账户,虽然受使用、提取等限制,但不可否认的是,公积金的钱不是国家的也不是企业,而是员工个人的;
第二,公积金属于税前扣除,能进行合理避税,税前扣除的比例越高,员工缴纳个税就越少;
第三,就是上面提到的公积金背后的“3.25%”,在用于贷款买房时,这比目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2个多百分点,确实可以为贷款买房剩下一大笔利息支出。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9万亿元,其中提取总额8.79万亿元,仅提取率就已经60%;而剩余缴存余额5.80万亿元,其中4.98万亿更是被用于个人住房贷款,最后结余资金仅约0.8万亿元。
甚至有些省份由于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个人住房贷款率超99%,目前以天津、安徽、重庆位居前三。可见,公积金惠及面之大,且不同城市间也存在差异。
而就个人而言,如果仔细研究,公积金还能用以实现合理避税、每月用来支付房租、大修房屋时用作装修、重大疾病看病等等,功能相当多。
因此,除了在房价高昂的部分城市外,公积金实用度还是很大的,其福利本质依旧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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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个福利是有代价的,因为制度不可能完美。除了不能随意取出外,还有以下缺陷:
第一,公积金管理和监管等问题备受诟病已达十多年,挪用和腐败屡禁不止。本原因在于公积金既不属于政府部门,又不属于独立金融机构。
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可以概括为“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这种形式看起来很完美,但是实际存在多层委托代理关系,不仅由于委托代理链的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冲突使问题更加复杂,而且公积金的真正所有者始终被置于无建言权、无监督权的位置,以至于公积金很容易被挤占、挪用。——《理财周刊》2014年版
第二,由于公积金贷款比较繁琐,时间较长,公积金管理处又没有直接放贷等金融资质,就必须委托银行办理,可银行却经常给“冷脸”。
公积金贷款跟商贷比起来给银行贡献的利润非常小,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收入当中只有5%左右归银行所有。因此,在银行和开发商这一利益“联盟”中,银行和开发商都没有支持公积金贷款的动力,导致诸多购房者在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最终不得不选择商贷。——财经网《盯上公积金这块肥肉的利益集团越来越多》
第三,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对于制度公平性的质疑。目前高房价的事实面前,有能力购房通常为中高收入人群,他们不仅能提公积金还能获得低利率贷款,出现了“穷人补贴富人”现象。
另一方面因公积金设置在行业、地区、单位性质等的差距悬殊,造成新的不公平。一些国企、事业单位往往缴纳最高比例的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民营企业则缴纳比例低、金额少。
以2016年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前十省份作对比,可以看到各地人均缴存额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匹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占了当地缴存职工的大头。——新京报网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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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住房市场化过程发挥着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公积金制度不需要改革。
其实早在2015年关于呼吁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声音就已经出现,这次无论是黄奇帆释放的信号,还是住建部对疫情迅速的反应,都说明了随着房地产的发展,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至于改革方向,归纳起来就有垂直管理说、托管说、大公积金体制说、取消说、管办分离说、国开行设立事业部说等,除了上文的取消说,这里就不一一解述,有兴趣的大可自行查找资料。
总之,公积金覆盖面广,涉及利益面复杂,笔者并不相信“一刀切”的取消真的能成行。一方面,这样的福利确实惠及了相当部分民众;一方面,取消公积金对许多企业减压效果有限,尤其是小微企业,它们一般不缴或缴得少,员工也不爱缴,很多员工目标是回老家宅基地盖房,更倾向于拿现金。
简而言之,如果没有配套的对应政策,单纯基于为企业减负的理由取消公积金就等同于企业省钱了(作用不大),国家多钱了(个税多了),你没钱了(房贷成本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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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中,有许多地区已行动了起来。
上个月中旬,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率先发布相关通知,单位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安徽省2月底出台规定,2020年6月底前涉农企业可缓缴公积金;3日前,浙江省企业已累计缓交公积金6530余万元……
但其实这些依旧没触及公积金改革的核心:公积金为什么不能随便取呢?你看公积金的祖师爷新加坡,也是能取的嘛。
而就长期而言,针对公积金改革本身,除了步提高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的基础上,必然是要把公积金转化为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并融入全球住房政策性金融中,通过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
明明是我的钱,取出却要被各种限制,其中的乾坤嘛……这就不好说了。因此,这般流动性的问题解决之前,改革的速度,嗯,你懂的。
不过在这一点上,笔者还是持乐观态度的。这回疫情,便是一很好的倒逼改革的催化剂。困难的环境中,人们开始变得“斤斤计较”起来,继而演变成切切实实的公积金制度改革压力。
譬如就某网站的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有关“公积金是什么”、“公积金怎么提取”、“公司应该给我缴纳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等经典话题浏览率提升了近五倍;
而黄奇帆的吹风,也被人们自发捧上热搜,支持和反对都相当激烈。从侧面反映出,人们从未如此关心自己的这一小部分资产。
压力层层传导加热,必然使得国家也着急起来。因此,吹风开始了,试点开始了,借着疫情开展的各种实践也开始了……改革的步伐正一步步地涉入深水区,未来可期。
毕竟,羊毛虽不多,但好歹能在寒风之中为你我取取暖嘛。
只要你我不放弃对个人权益的持续关注,合力相加,终究会汇通成你我利益的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