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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港高院四举正义之剑刺向勇武派暴徒点赞!


2019年10月28日  浏览(10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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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号: 新华裔


千呼万唤,期盼已久的香港法院“禁制令”终于来了!

10月25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临时禁制令,禁止市民披露香港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禁止任何人对警务人员进行恐吓、威胁或滋扰行为。



自动乱开始,香港警察因执行“止暴制乱”而成为暴徒报复目标,不法分子在网上披露警员的姓名、身份及照片等个人资料,并广泛传播,其中更包括警员子女的学校、班级,以便于对港警及其家属进行滋扰、恐吓,试图以“劫持”港警家属为“人质”,威胁、阻止警务人员街头执法。


香港特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早在8月28日就揭露,6月14日以来,已接获及主动发现768宗疑似政府官员、警察及示威者等个人资料被起底个案,其中逾七成为警察,情况“前所未有”。




据警方公布的最新数字,6月以来已有逾2200名警及家人遭“起底”,网上的仇警言论也越来越多。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组警司莫俊杰形容,“起底”是大规模及有系统地进行,相信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警员及家人的信息。


警方、甚至立法会议员早就指出,警员和家属被“起底”,不仅个人隐私权被侵害,人身安全甚至生命更受到威胁,程度比一般人严重,已经涉及刑事案件,希望司法介入。正如律政司长及警务处长在入禀状中所指出,被告对警员及辅警的“起底”行为已造成公众妨扰及恫吓。


私隐专员黄继儿则表示,隐私公署已引用《私隐条例》将网络起底及欺凌个案,转交警方调查及作出拘捕。他强调,“起底”警员涉嫌触犯《私隐条例》第64条,最高刑罚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但是,香港法院直到现在才发出禁制令。


据悉,10月25日,香港律政司长及警务处长联袂入禀高等法院,申请上述临时禁制令。原告分别为律政司长及警务处长(代表本人及《警队条例》下的其他警员及辅警),被告为“非法披露或使用警员及辅警个人资料的人士”。


入禀状指出,原告此次入禀是针对“对警员起底,而干犯公共滋扰及骚扰、威吓的侵权行为之被告”。入禀状要求禁止被告在未得到警务人员及其家属同意下,使用、发布、传递或披露他们的个人资料。这些个人资料包括警员及亲属的姓名、职位、住址、办公室地址、学校地址、电邮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职员证明文件、Facebook账户、Instagram账户、车牌号码,以及警务人员与家属的任何相片。


入禀状还要求禁止被告对警员及家属,包括配偶及子女等作任何恐吓、骚扰及威胁等行为,禁止被告协助、促使、煽惑、教唆其他人做出泄露数据和骚扰威吓等行为,且要求被告停止披露及删除所有已经作披露的数据。


当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紧急开庭审理,经过约一小时的闭门聆讯,批准临时禁制令。




临时禁制令列明,禁止在未经相关人士同意下,非法及故意地公开警员及家人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职位、住址、办公室地址、学校地址、电邮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职员证明文件、Facebook账户、Instagram账户、车牌号码,以及警务人员与家属的任何相片。同时也禁止恐吓、骚扰或威胁警员以及其家人;禁止协助、唆使、煽动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

我注意到,这是香港高院第四度颁发或延长涉及警察的禁制令。此前


——为制止暴徒继续滋扰警察及其家人,香港律政司于10月14日下午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高等法院于14日晚间颁布临时禁制令。


——由于担心随着香港区议会选举日临近,选民登记册被暴徒用来起底警察,并有助于其核实警员资料,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10月15日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禁止开放选民登记册让公众查阅,遭拒后提出上诉,22日获得批准。


——10月25日,香港高院准延长了此前颁布的一项禁制令,即禁止公众滋扰、破坏警察宿舍和21个纪律部队宿舍,禁止占领或堵塞其附近道路。


这是香港高等法院第四次举起正义之剑。


第一次是8月14日,香港机场管理局获香港高院批准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有意图地,故意阻碍或干扰香港国际机场的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在机场出席或参与任何在机场管理局指定地方之外举行的示威、抗议或公众活动。该临时禁制令原定于8月23日到期。当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延长有关禁制令,直到法庭另有命令。


第二次是8月23日晚,香港高院批准港铁所提临时禁制令,以禁止激进示威者阻碍港铁的正常运作。


第三次是10月4日,港府宣布《禁止蒙面规例》当晚,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拒绝就《禁蒙面法》批出临时禁制令。此前反对派申请紧急临时禁止令,要求禁止香港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条例》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


公正地说,香港高院算是比较正义的。两年前,乱港头目黄之锋、罗冠聪、周永泰原审中只被判进行社会服务或缓刑,无须入狱。香港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遂提出刑期复核,2017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改判三名2014年非法“占中”分子入狱监禁6至8个月。


也需要指出,港高院此次发出临时禁制令,还真是一道迟来的司法正义,而且只是一道“临时”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8日,只有短短半个月。高等法院决定,法庭将押后至11月8日再开庭决定是否延长有关禁制令。我不明白,为何正义之举不能贯彻到底?香港高等法院难道不认为或不能完全认定此“禁制令”是正义之举?


当然,尽管是“临时禁制令”,但毕竟刺出了正义之剑,我还是要为其点赞!


外界认为,此道临时禁制令剑指“有非法意图的人士”或肆意袭警、伤警的勇武派,可以阻吓这些人的滋扰、恐吓行为。


据说,香港高院颁布临时禁制令后,建制派议员纷纷表示支持,反对派议员则气急败坏,纷纷跳脚


当日,香港时事评论员朱家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等法院发出临时禁制令,既能令滋扰者知难而退,更保障警员和家属的基本权利,也是保护他们,免得执法警员被暴徒或同党滋扰、报复,让警员执法时不再有顾虑。执法机构还可以顺藤摸瓜,揪出在网上发放警员资料的人。此外,按照临时禁制令,已经被披露的香港警员资料必须被删除。


我跟大家一样欢迎香港高院之正义之剑,同时对此“临时禁制令”的执法并不乐观。


首先,港高院像挤牙膏般,申请一次,临时给一次禁制令,每次留下一个“临时”的尾巴,之后的状况不清白。真心不知道,香港高等法院为何如此操作?


再者,我有理由、有根据担心“临时禁制令”不能严格执行。


前车之鉴:此前,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临时禁制令,以禁止激进示威者阻碍港铁的正常运作,但暴徒们仍然肆意破坏港铁设施,阻碍港铁营运;港高院拒绝就《禁蒙面法》批出临时禁制令,暴徒仍然我行我素,蒙面实施暴力,法院也没有严格执法。


现在的实际状况是,港高院此次禁制令再次遭到无视。禁制令颁布后竟遭到反对派议员斥责,称其涉及范围太宽。而专门“起底”警察的Telegram社交频道“老豆搵仔”也无视禁制令,仍在更新警察资料。截至26日下午,“老豆搵仔”仍在发布警察资料、照片等信息。有港媒询问该频道管理员是否会删除,对方明确表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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