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手机号

手机号码

验证码 

手机验证

关注公众号

欢迎关注百家时评,为你解读国际风云、财经要闻,洞悉全局,你值得加入!

“禁蒙面法”10月5日生效:让暴徒无处遁形!


2019年10月04日  浏览(11409)人
0
10月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特区政府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简称“禁蒙面法”),禁止人们在公众活动时覆盖面部,10月5日生效。“禁蒙面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包括《公安条例》第19条所指的暴动);未经批准集结;根据《公安条例》进行,取得不反对通知书的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违反者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25000港币)及监禁1年。林郑月娥表示,政府虽然引用了《紧急法》,但不等于香港已经进入紧急状态,是因为社会上出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订立“禁蒙面法”的目的是……


手机登录后(右侧登录口登录),可浏览全文

本站网址随时可能更换,请关注公众号,以防失联!



已有909人赞
已收藏
上一篇:大破大立:美股暴跌、白宫内斗,雄浑展示下,我们向世界阐述何谓“强大”!
下一篇:中国突然宣布加入,美国退出,意味深长!
评论或留言 0

登录

注册

站点声明


返回顶部
留言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