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惠台26条”的思路而建言献策!

2019年11月06日

昨天看了惠台26条,觉得大致的思路还是正确的。吸引台湾人力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到能起到辅助配合掏空台湾的作用。但里面有几条还是值得商榷一下。我个人觉得,大陆搞惠台,应该遵守两个原则:1、最高的让步就是同等化,决不能超国民待遇。2、惠台湾人,惠台湾企业,但不能惠台湾。第二点的意思就是,你来大陆,为大陆的建设服务,才能享受到这种同等化的待遇,并在大陆的巨大机会中收益。但如果你离开大陆回台湾,那就不能享受,更不许待在台湾的企业和个人享受收益。这样做,才能起到“掏空台湾”的穷台作用。因此,《惠台26条》中下面这一条,我觉得有必要商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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