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地轨道飞行物发送信号引爆电子设备的可行性研究》

2024年09月20日

近日,国际恐怖主义集团“以色列国”悍然发动针对平民、不加区别的,利用通信设备埋设爆炸物制造的恐怖事件。此举很明显违反《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议定书》,举世震惊。这一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在充分说明“以色列国”恐怖组织邪恶本质的同时,也为通信和信息化设备安全性提出了更新的挑战,严重损害了全世界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仅讨论利用近地轨道飞行物,包括但是不限于人造卫星、空间站、亚轨道飞行器、电离层空飘气球等,向目标区域广播特定数字代码信号,以引爆预先投放的伪装诱杀装置的可能性,不构成教唆、指导、指示。此种行为是明确无误的反人类行为,是确凿无疑的恐怖主义行为,本文只是为防御防范此种伤害提供思路。众所周知,在最近的20年,通信和电子技术经历了一次飞跃式的发展。短短20年间,通信系统从固定电话网过渡到移动通信网,模拟信号全面切换为数字信号,并经历了FDMA、GSM、3G、4G、5G一共五代数字信号移动通信系统进化,同时普及率也逐步提高日趋接近甚至超过100%。随着物联网的发展,大量其它设备也具有了通信、信号收发能力,包括但是不限于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城市公共设施等。利用近地轨道、亚轨道飞行物向这些具有信息收发能力的设备定点投放或者广播播发引爆信号,以引爆其中提前内置的爆炸装置,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本文将分别从发送端、接收端、爆炸或其它装置预置、可能的恐怖主义袭击行为四个方面分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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