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和遵命!

2024年06月21日

最近,南方医科大学有位教师因抢救患儿上课迟到,被认定为教学差错、受到处罚,引发热议。学校对涉事老师作如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当事人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看似学校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但是我却看到了行政管理的僵化。在高校中,有一项维护学生利益的制度很重要:那就是用“教学事故”的认定来形成对任课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的制约,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新闻中的报道,上课老师不能迟到早退。大学不同于中小学,很多教师既有科研的任务又有教学的任务,但对大学教师有决定性影响的还是科研做的好不好。说俗一点,科研决定了教师的收入、学术地位以及升迁,是影响教师上限的因素。这种评价体系就导致有些老师重个人的科研,而轻面向学生的教学。往往上课就是照本宣科,草草了事,更有甚者迟到早退,上课放放视频来应付。在这种背景下,高校为了保证基本的教学下限,于是制订了严格的教学事故评定标准。可以看出,很多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却有明显的不同。绝大多数高校以及相应课程,都是理论性强实践性弱的,老师们的科研通常也是重要而不紧急的,绝大多数科研任务都是可以制订相应科研计划以实现教学和科研的平衡。但是医学生的培养显然不能是纸上谈兵,是为以后直接成为医生而服务的,这就决定了医学生的培养有很强的实践性。同时老师既要为人师表也要走出象牙塔成为医生完成日常的工作,势必就比在故纸堆里搞研究、一纸公文搞行政的人要多面临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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