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应该呼唤什么样的“教育家”?

2024年08月27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8月26日发布
意见提出:
经过3至5年努力,教育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呈现新风貌,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成为常态,教师地位巩固提高,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教育家”是什么?“教育家精神”如何去弘扬??新时代又需要怎么样的“教育家”???
很多熟悉我的小伙伴都知道,我大学学的就是教育(或许也正是因为学了“教育”,多少沾惹一些“好为人师”的秉性。就是因为说得多了,慢慢的慢慢的,也就开始写了这个“公众号”)
所以一直以来,我对于教育的关注是很高的。与此同时,对于教育相关问题的吐槽也是比较多的。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现行教育的公平性问题,课本所教授知识的结构性问题,以及在人工智能时代教育的趋势性问题等等。
所以这两天,这个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文件一出炉,我就认真学习了一下。今天就在这里简单谈几个体会。
首先,什么是教育家?
说到教育家,不知道小伙伴们第一个浮现在脑海中的是谁?大多数人脑海中想到的大概是孔子。
毕竟孔子做了几千年的“至圣先师”,而《论语》也影响了无数的中国人,甚至延展到整个亚洲乃至世界,比如美国最高法院门楣上雕刻的三圣像,其中一位,就是孔子。
孔子作为“古代教育家”的形象是什么样的,想来小伙伴们都比较清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那么“现代教育家”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在《意见》中是这么说的:
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
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
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
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
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
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这个标准不可谓不高,拿这个标准和孔子他老人家“对标对表”一下,发现还都算是挺吻合的。如果孔子他老人家在今天,大概是可以被称为“教育家”的。
那像这个标准的“教育家”应该如何培养呢?认真看了一下这个《意见》大概有五大部分,十七个方面的要求,我们分别看一下,然后谈谈感受。
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引领。

这一部分主要讲了,应该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的问题,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涵养高尚师德师风
(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四)引导教师自律自强。
(五)加强师德师风培养。
(六)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

这一部分主要是一系列“问责”的条款,把问责的列出来给大家看看:
-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
-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七)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
(八)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
(九)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十)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
(十一)营造教育家成长的良好环境。

这一部分,前面四条主要讲的是教育资源的配置问题,学科能力的提升问题。最后一条,也就是第(十一)条,有两个提法比较好:

倡导教育家办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教师和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
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现象,推进发展性评价。

但是吧,这个“教育家办学”,如果和最近正在进行的“教育平权”相抵触,应该怎么办呢?就在两年前,2021年8月25日,北京教育局宣布,北京在义务教育阶段将大面积、大比例推行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现“让每一所学校都有不同类型骨干教师”的目标。而2024年也就是今年,上海200多所学校集体换校长!
但是吧,这个“教师评价”改革未来的标准又是什么?如果不看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那么这个“能力,实绩,贡献”又如何体现呢?是看家长和学生的“好评率”?还是围绕教师做“360°测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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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权益保障
(十二)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力度
(十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倒是“含金量”十足,比如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虽然从现在情况来看,老师的工资被拖欠的概率还是高于当地公务员)
但是这个第(十三)条,读完之后,感觉有些怪怪的,在这个“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中间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这个教育惩戒权,已经2020年9月23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但是2020年之后,老师是更愿意“惩戒”孩子了呢?还是更不愿“惩戒”孩子了呢?
难道老师不愿意去“惩戒”那些“坏学生”,是因为“不想,不愿”么?是因为没有“相关意见”的支持么?
可能不是。在老师不愿意行使“惩戒权”背后,想来有更多我们没有说透的问题。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后面这一段,更有意思:
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说实话,看完之后有些荒谬感。且不说后者,是本不因该出现的事情,却要下文去约束。而前者,难道不是教师,有人对一个普通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拿到就可以不受法律惩处了?

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十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
(十五)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
(十六)创新开展教师宣传工作。
(十七)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

这一部分呢,更多说的是如何“宣传”和“表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意见》读完了,最后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些年,教育方面的确有一些乱象,比如前几天曝光出来的南京体育学院的张某某,她曾在微博发表“恶心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中国人素质差,活该被看不起”,“最爱的国家是日本,想移民去日本”等言论。而这样的 “教师”还可以被评为“学校优秀个人”。想来,一定是一些导向上出了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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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样“崇高”的称谓,的确是需要有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如果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不去改变,一些系统性的约束不去放开。希望仅仅依靠这十七个方面的方法,去培养出来一大批

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
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
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
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
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
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的“教育家”,恐怕,任重道远……

当然,我也不是光批评不给建议的,这里说说一些想法。

一个教育工作者,如果能够成为“教育家”,除了个人的努力,很多时候也要考虑时代的趋势。

比如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他能够成为著名教育家可能主要是两个关键节点,一个是1915年入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从约翰·杜威攻读教育学博士。一个是1926年起发表了《中华教育改进社改造全国乡村教育宣言》。

前者是他掌握了当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新质生产力),后者是他符合了时代变化的趋势,做好全民教育而不是贵族教育(生产关系)。正是这两个关键节点,让他有机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教育家”。

那么在这个新时代,新的“生产力”是什么?当然是“人工智能+互联网”,而新的时代趋势是什么?不是没有知识,而是不知道什么样的知识是对自己有用的。

所以,如果我们把时间周期拉长,到2035年,如果真的有人被评为这个时代最知名的“教育家”。Ta大概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互联网,帮助这个时代的学生,高效,快乐的掌握有用的知识,完成了社会跃迁的一位“教育家”。

当然,他一样可以具备上文提到的那六个方面的品德,可能唯一和大众认知不完全契合的是,这样的“教育家”应该可以通过个人的努力,赚到十位数以上的财富,同时也能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而如果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公众,不允许后面两件事同时发生……

那么可能十数年后,我们看到的教育家还是那些“舍小家,为大家,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教育家……


听党话,跟党走
学习时间

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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