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一轮“抢地”潮袭来!

2020年04月25日

土地,从来无小事。任何一次大的土地改革都是一场深入政局、历史深水区的巨变。解放区的土改;新中国的家庭联产承包;房、地市场化改革;还有2020年疫情之下的《土改意见》。都影响深远。历史是大河,我们都是两岸的流民。不要在大的改革转折发生时,昏昏沉沉,否则,大概率在人生的重大抉择上要吃亏。2020年3月30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最新版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这是新土地法修订之后进一步落地的实施细则。其中硬干货颇多。其中最最具有长远影响的是第二部分的第二条: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用地自主权。其中提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涉及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权限的农用地转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用一句话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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