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就这么“牛”!抢警枪击伤警察却被判无罪!

2019年09月07日

前天(5日),香港高等法院对一起抢警枪,击伤警察的案件进行判决,结果被告被获罪名不成立,即无罪!该案件发生在去年3月15日凌晨,30岁男子陈俊健,在沙田广林苑茂林阁19楼一单元外因要求其母亲卖楼被拒绝而发生剧烈争吵,砸门、尖叫,其母亲担心安全而报警。凌晨5时许,2名警员到达现场后,将该男子的母亲带到大堂准备将两人分开处理。当时,该男子在走廊外情绪激动,尖叫和手舞足蹈,并对警员进行攻击,出手打警员的脸和胸口。警员将其制服,并试图给该男子戴上手铐。当警员扣上他一只右手时,该男子用左手抢夺警员手枪,并连开2枪,警员当场被击中右手肘、右大腿和右小腿,流血不止。这时另外3名警员及时赶来,一同制服该男子,期间有2名警员也不同程度受到轻伤。最终该男子被制服逮捕,受伤警员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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