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强硬出手,考虑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恢复秩序

2019年08月27日

今天,特首林郑月娥表示,所有香港的法律,如果能够提供法治手段去制止暴力,政府都有义务去审视,包括引用现行的香港法例第二四一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进行紧急立法。


港府强硬出手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于1922年制定,根据相关法例规定,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在毋须立法会通过下,订立任何特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包括检查、管制及压制刊物、照片及通讯等,并可规定刑罚,包括终身监禁等。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8月27日)早上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并接受提问。

有传媒问:政府是否正在考虑引用紧急法去订立任何政府的法例?这个方法比起向中央政府求助,是否对特区政府来说是一个更可行的方法?


林郑月娥回应时指,有责任为了尽快止暴制乱,去用香港法治的手段,包括法律,这个一定是依法办事。而所有香港的法律,如果能够提供一个法治的手段来止暴制乱,特区政府都有责任去审视。


为什么要考虑

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


根据警方数字,从6月9日至8月15日,共有748人被拒捕,加上周末被拘捕的示威者,两个多月来有超过800人被拘捕。 
 
自从8月18日和平示威活动后,暴力活动继续升级。上周六和周日,暴力活动达到高潮,在荃湾有向警方投掷汽油弹、打砸警车、殴打不同意见的市民、损毁交通灯等。


甚至在荃湾多名警员被黑衣人追打,最后六名警员要亮枪,一人要向天开枪震慑,最后还被逼撤退上楼。
 
街头暴力日益严重,局面如果继续恶化,最终将导致警员或示威者出现严重伤亡,形势继续失控,对香港没有任何好处,必须及时出手处理。
 
所以有必要以紧急立法形式,加强在法理上对局面控制的根据。 
 

虽然,机场、港铁都通过申领临时禁令予以保护,但是警方在流浪式街头抗争下,疲于奔命,如何稳定社会秩序已经逼在眉睫。相比引用《基本法》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向中央政府求助,采用香港本地立法的震撼性和心理冲击相对较低,比较可行。


 
留给香港的时间不多了。

8月31日,又有示威活动,而9月1日开学后,学生都要回去上课,如果不去上课,继续在街头进行活动,那就是出手的时机了。10月1日是国庆,所有的暴力活动都必须被终结。
 
如果出现一些事态失控、恐怖主义苗头、伤亡事件、香港市民痛斥乱港分子等报道,那香港终局真的就来了。
 
所以,未来2-3周内,港府会有相关立法和政策跟进,与其坐等乱港分子越来越猖獗,不如主动出击,运用法理恢复香港的秩序。


各方反应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回应记者提问时指,绝大部分香港市民希望停止暴力,恢复秩序。故此特区政府会按照一国两制、香港法律、政府及市民的共同意愿,考虑以任何可行手段处理。

 
政府会考虑任何可行手段恢复社会秩序,相信国际会体谅,不担心会影响香港的经贸地位。
 
他又指,若无和平稳定的环境,任何经济活动都会受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社会目前首要止暴制乱,认为任何法律上容许特首去做的,又有助防止暴力事件扩大升级,都应考虑。


今天,香港旅游界、酒店业、导游工会代表到政府总部请愿,要求特首向中央政府提出引用基本法第18条,要求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引入全国性法律,疑犯送内地审讯!


建制派议员何君堯说,自反修例风波发生以来,已先后有40多次暴力冲击,严重影响经济,这已符合基本法18条所说的紧急状态,就应该按照规定,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把中国的反恐、国家安全法、甚至武警相关条款引入香港。



依照基本法,没有破坏“一国两制“,而是令“一国两制“的香港回到正道。

此前,《人民日报》及央视昨天(8月26日)均发表评论谴责示威冲突中的暴力行为,指暴力行为严重破坏了香港的社会安宁,香港须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社会最急迫和压倒一切的任务,所有关心香港的人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一切暴力行为说“不”,挺特首、挺警队,守护香港,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香港乱局的变盘时间终于要到了,这场闹剧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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